
生命無價,類似的災難面前,我們應有防範意識。
上海11·15特大火災被認定為重大責任事故,目前已有8人被拘。遇難人數升至53人,受傷70人中重症病人病情出現波動。另有報道稱尚有幾十人失蹤。
上海大火發生,傷亡人數之多,讓我們的心緊繃著。去年的央視大火,因為是新樓,還沒有人入住,大火過後,問責來了,之後便是「好了傷疤忘了痛」,這是一種缺憾,更是一種悲劇。
這次的大火,是一種提示,要我們多注意科學的避災方式;更是一種警醒,告訴我們高樓的消防安全保障還有很大的問題,應該主動地去尋找漏洞,積極地讓高樓中的人「高枕無憂」。
事實上,9·11事件時的高樓就曾有過熊熊大火,只是那時,我們是以旁觀者的姿態出現,並沒有審視自身,也就談不上經驗教訓。9·11·事件發生後,紐約總結出的三條教訓分別是:要有消防電梯;住戶要具備撤離常識;大樓結構要有專職人員組織撤退。這些血的教訓,之前沒有意識到,當事情發生在我們周圍時,唯有感嘆——如果我們早有憂患意識,那這次的傷亡人數會少。
逝者已逝,追求責任是理所當然的事情,但過分地停留在追求責任本身則可能縮小了這件事情的價值與意義。我們更應反思的是,這場大火能帶給我們什麼?因為大火,我們需要有怎樣的憂患意識?
昆明消防車
據報道,在昆明,最高的建築是147米,而雲南省目前配備的最高登高車是68米,20層以上的樓層一旦發生大火,車輛的裝備難以滿足需要。很顯然,前面9·11事件留下的寶貴經驗是值得我們學習的,但同時,我們也無需誇大這個危險的事實,因為我們的準備是未雨綢繆。
眾所周知,發生火災後,我們的第一反應的消防隊救人,但身在高樓,消防隊也是愛莫能助,力所不及,這是上海大火帶給我們的啟示,也是大火過後,我們必須具備的常識。
因此,加強對消防設施的建設是當務之急。在這方面,美國有袖珍降落傘,日本和英國有滑梯和充氣滑道,這些,值得借鑒。而在我國,《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範》中就有規定,建築高度超過100米,應該設避難層。
顯然,這其中就有了一個「真空」地帶,雲南登高車能達到的68米到100米的建築之間,沒有相應的防範措施,這是不該發生的。
任何能用價值衡量的東西都應該讓位於生命的保障,這是我們一貫的姿態。就如同在蒼山,對於雲南警方不計付出地營救任聖傑,我們認同。畢竟生命無價,類似的災難面前,我們也應有這樣的意識,但更要有防範於未然的姿態,不能一味地「打補丁」,而應該事先做好準備。
智利成功營救礦工就是一面鮮活的例子,在任何可能發生的災難面前,我們都應未雨綢繆,這就是上海大火帶給我們知識,只是希望這樣的課堂,越少越好。
注:《大家談中國》的文章不代表BBC的立場和觀點
本文轉載自BBC中文網,原文連結:http://www.bbc.co.uk/zhongwen/trad/indepth/2010/11/101117_coc_shanghai_fire.shtml